沈建龙

2019年03月04日 15:25:34 | 来源:荔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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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建龙

  在基层维权前沿的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

  沈建龙同志自2005年担任江阴市消费者委员会秘书长至今已有十四年了,他坚持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十几年如一日,与同志们一起奋战在基层维权前沿,恪尽职守,无私奉献。他积极探索维权道路,创造了多个全省、全国“首家”的维权经验,切实有效地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升了消协组织的公信力、影响力和权威。他所在单位被中消协评为2014-2015年度全国先进集体,多次被省消保委(原省消协)评为 “保护消费者权益先进集体”,他本人连续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2012-2013年、2016-2017年被中消协评为消费维权先进个人。

  一、善于不断学习,提高维权素质。消费维权工作关系到广大群众生活消费的各个领域,为能不断适应新的消费维权情况,提高自身维权水平和能力,沈建龙同志坚持不断地学习研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害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消费维权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不断学习生活消费知识,他坚持在工作实践中学习,通过媒体、网络学习,向专家和有经验的同志学习,熟练地掌握和运用维权工作涉及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处理规定,成为了消费维权工作的行家能手。他的工作得到省、市消协的认可,多次参与省消协《江苏省消费教育读本》、《江苏省消费维权实用手册》、《江苏省消费者协会诚信单位认定办法》、《江苏省消费者协会推荐商品认定办法》等工作编辑和修订,在无锡市进行法规巡讲。今年他又在全省范围内率先组织编印《消费维权法律法规汇编》工作,汇编汇集全国现行147部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业规定及最高院司法解释,更好地指导各消协分会、企业监督站开展工作。此外,在工作中他还十分注重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的理论研究,撰写了许多调查报告、理论研讨文章和通讯报道,近几年,先后有17篇被在中消报、省、市媒体录用。

  二、创新宣传形式、加强维权教育。他在维权宣传工作中,注重实效,勇于开拓创新,积极推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消协组织的影响力。一是创新建立全省首家老年消费教育示范基地。针对老年人消费权益受侵害的现状,他主动与民政局,老龄委,老年大学联系,积极筹划,依托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在江阴成立了全省范围内首家老年消费教育示范基地,并陆续在全市各镇建立老年消费教育基地,为老年人宣传消法、讲解消费侵权案件和维权知识。同时,围绕老年消费教育,他还起草组织编印了《老年消费维权案例》漫画读本5千册,编写了10万字的《老年消费维权实用手册》2万本,通过宣传读本教育引导老年朋友健康、绿色消费。二是开展多种形式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的活动。每年3.15,他认真制定宣传计划,积极向政府汇报工作,争取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在全省县级市率先举办“3.15”文艺晚会,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宣传维权工作。3.15宣传月他不仅与电台、电视台和报社制作专题节目,编印《消费之友》专刊宣传;还牵头组织工商、质检、司法、法院、食药等政府20多个部门一起开展广场宣传、咨询活动,通过广场展版广泛深入宣传维权知识。三是建立企业维权监督站、青少年维权岗、社区宣传栏。在他的组织协调下,已建立涉及生活消费领域的企业监督站60个,中小学青少年维权岗9个,建立社区宣传栏16个。他充分利用企业监督站积极为消费者维权,每年开展监督站工作会议、送法进企业活动,引导他们诚信经营;他与维权志愿者一起经常走进学校,义务为师生讲课,大力宣传维权知识;通过社区宣传栏向近20万居民宣传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和消费知识。四是组织开展消费维权知识有奖问答。近几年,为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害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每年消费年主题,他与同志们一起编印消费维权法律知识有奖问卷,多次通过邮送和直送等方式进企业、学校、社区、机关,积极开展普法宣传。

  三、开拓维权渠道、依法履职尽责。沈建龙同志常与同志们说: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就是积德行善,匡扶正义的工作,为了消费者的利益,他不知疲倦地奔波在消费维权第一线,不怕吃苦,不怕麻烦,敢于碰硬,敢于较真,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排忧解难,并不断开拓维权渠道、积极主动为政府化解社会矛盾,将广大消费者的满意作为衡量维权工作的标准。一是认真调处疑难案件。针对医疗服务纠纷,他主动介入,成功调处江阴牙博士医疗诊所因医疗服务不到起的消费纠纷,经调解全额退还医疗费并补偿消费者共计18000元;消费者吴某2000年在江阴和成卫浴品牌专卖店购买了一个浴缸,称价值6000多元,十八年后的今天,浴缸漏水,因经营者在他购买时承诺有质量问题予以更换新产品,故投诉要求予以解决。 经他多次积极联系上海厂方及现品牌经销商进行沟通,最终厂方补偿消费者2000元现金,圆满的解决了此次跨度长达18年的消费纠纷。近几年,成功处置了“港澳游”群体购物投诉、“广本”汽车销售投诉、“金吉鸟”健身中心投诉、“奔驰”汽车、“美克美家”家具、购房合同纠纷等疑难案件51起。二是及时指导基层分会调处纠纷。他指导要塞、徐霞客、华士等消协分会处理中介合同、家装、美容美发群体纠纷和汽车质量等纠纷27起,及时化解消费矛盾。配合无锡消委会调处疑难案件。对消费者周某与无锡滴滴阿姨家政服务公司因家政公司未能安排心仪的家政服务员引发消费纠纷,通过二次调解,退还消费者一半的中介费6000元,化解了长达半年的心结。 三是充分发挥消保委企业监督站的维权作用。他积极倡导企业诚信经营,加强对各企业监督站的检查指导,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通过企业监督站及时化解消费矛盾,提升消费维权效能。四是创新开通全国首家乡镇基层消委分会微博。针对江阴市消费者委员会南闸分会辖区消费投诉量多的情况,去年他亲自指导在南闸分会试点在新浪微博网站上开通微博。通过微博受理消费咨询、投诉、发布消费警示、提示和消费知识,目前已拥有粉丝近3000人,发布微博900多条,解答咨询31起,解决投诉11起,做到了“小微博大能量。”五是整合维权资源,成立消费维权公益团、专家团。在他的牵头下,主动与司法局和江苏信卓律师事务所联系,成立了“江阴市消费维权公益律师团”,免费为消费者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共同参与消费投诉调解。成立了江阴市消费维权专家组,由汽车、通讯、装修装潢、农产品等消费维权热点行业的热心消费维权公益事业的资深业内人士组成,对各类消费投诉给出专家意见,协助消委会调解各类消费投诉。六是建立运用人民调解和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他积极与法院和司法局联系,与法院建立了“诉调对接机制”,与司法局协作,将消费调解融入“大调解”体系中,通过社会调解资源与消费纠纷专业调解资源的有效整合,切实增强了消费调解能力。近年来,运用人民调解程序调解消费纠纷43起,通过法律援助为消费者解决纠纷11起,与法院的诉调对接案件9起。

  四、加强社会监督,构建和谐消费。强化社会监督引导,营造良好消费环境。一是开展汽车市场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由江阴市消费者委员会牵头联合江阴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办公室、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江阴市商务局、江阴市汽车流通行业协会共同开展创建活动,通过创建活动进一步汽车市场经营行为更加规范,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普遍提高,汽车消费领域重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消费者投诉量明显降低,广大群众能够真正放心消费。二是约谈投诉问题商家。根据投诉工作出现的问题较多的经营者,我们适时约谈奔驰、美克美家、八佰伴等问题商家,要求规范经营行为,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提升企业形象。多年来,我们针对汽车、洗染、服装等商家进行约谈29次,三是与电视台开辟老娘舅维权节目。针对投诉热点组织开展电视维权专题节目,如美容美发预付式消费是投诉热点,美容美发经营的问题较多:如办卡办卡金额高、产品质量差、超经营范围、强制消费、消费卡“短命夭折”等现象屡见不鲜,严重的消费者上门消费面对“人走楼空”的尴尬境地。为此,通过电视节目提醒消费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四是市消委组织消费体察活动。近年来,为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江阴市消费者委员会组织部分消委会理事、消费维权代表和监督员,先后开展了“走进中粮品牌”、"吉利汽车"及旅游消费体察活动。通过体察活动,引导消费,提振了消费者的消费信心。五是参与公用事业价格听证工作。江阴市消委会积极履行自身职能,参与我市自来水、天然气阶梯价格听证会,在听证会上提议,多考虑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多服务社会弱势群体,开展公益活动服务社会。

  沈建龙同志在维权工作中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积极维权,赢得了广大消费者的信赖。江阴市消费者委员会在他的带领下,成为为老百姓能办事、办实事、办好事的一个政府部门,他也被群众誉为消费者的保护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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