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建成首批“老年消费教育基地”

2019年03月13日 14:14:24 | 来源:荔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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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10月9日,泰州市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市工商局和市老年活动中心联合在该市老年大学设立“老年消费教育基地”,这标志着泰州消费保护工作进入新平台、新时期。据了解,兴化市“老年消费教育基地”也同步落户兴化市老年大学。下一步,泰州各市(区)将陆续推动建成“老年消费教育基地”。

  随着老龄化社会进程的加快,商家瞄准商机,保健推销、养老服务、旅游休闲等成为针对老年群体主要营销模式。一些不法商家利用老年人追求健康心理迫切、获取正确信息渠道狭窄、认知能力减弱等特点,以虚假夸大宣传、设置消费陷阱手段,诱使老年人过度消费、盲目消费。

  “老年消费教育基地”的建立,将给泰州的老年消费者带来怎样的福利?能否帮助老年人群远离消费欺诈呢?

  现状

  “银龄消费”陷阱多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这样的经历,有的企业工作人员,今天给你一袋米,明天送一瓶油,然后过几天还带你出去旅游。左一个‘大哥’,右一个‘姐姐’,喊得你心情可好了……”在当天的揭牌仪式之后,苏州市消保委副秘书长邹一敏应邀为与会人员专题作了《增强防范能力远离消费陷阱》的讲座。熟悉的案例,幽默的口吻,接地气的表述,现场百余位老年朋友听得津津有味,时不时还进行互动。

  从近年来中消协发布的报告来看,老年消费问题连续多年位居消费者投诉举报总数的前列,“2017年十大消费维权舆情热点”中,老年保健品仍为消费者投诉高发区,并位居榜首。

  泰州市消保委副主任、市工商局副局长杨恒龙介绍,目前的工商投诉统计中并没有专门针对老年人消费投诉的分类,不过从2017年以来的商品类消费投诉和服务类消费投诉来看,药品、保健品、预付卡消费、低价旅游、变相非法集资都是老年人消费权益受损的重灾区。

  “2017年以来,仅在老年保健品这一类上投诉就有37起,涉及金额约40万元,建立‘老年消费教育基地’很有价值和现实紧迫性。”杨恒龙表示。

  困境

  发现、取证带来维权难题

  提起老年保健品推销,家住莲花三区的赵女士就憋了一肚子话想吐槽:“老人家就是容易上当受骗,而且就像‘洗脑’了一样,怎么劝都不听。有一次我妈喊腰疼,就听那些‘专家’讲座,买了一堆膏药回来贴,没有疗效不说还担心有副作用,加重病情。”

  “不少不法商家深谙老年人心理需求,以专家讲座等形式,诱导老年消费者,而大多数老年朋友很难察觉。往往都是子女、家属发现提起,老年消费者配合陈述的。”泰州市消保委秘书长丁晓春说。

  “这些不法商家很擅长‘躲猫猫’,利用法律法规的漏洞,像推销保健品的功效时一般都是口述,很难取证,老人家也没有保留发票等证据的意识,最后我们处理的方式一般也只能是约谈商家退还全部或部分金钱。”丁晓春表示,希望老年朋友在消费时养成保存发票和宣传单的习惯,一旦发现问题协商不成应第一时间向消保委、工商、食药等相关部门举报。

  支招

  预防和关怀才是关键

  “发现难和取证难导致维权难,消费者权益保护要从事后的维权向事前的预防转变。我们的老年朋友要懂一点基本的法律法规知识,譬如保健品要有专门的标志,背面都会标注‘本品不能代替药品’的提示……”邹一敏在讲座中循循讲来。

  邹一敏提到,商业化的虚拟亲情是不法商家的惯用手法,但是老年朋友还是很容易上当,其实也是亲情关怀缺失的一种体现。“作为子女平时常回家看看,多跟父母长辈聊聊天,让他们感受到关怀。”她说。

  “市老年消费教育基地在市老年大学落成,为泰州老年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增添浓墨重彩的一笔。”泰州市民政局副局长郑永寿表示,建立老年消费教育基地后,将依托老年活动中心传播法律法规、消费常识和商品知识,并以此为平台,更好地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关心老龄事业,关爱老年生活,加强老年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教育引导老年人提高认识,辨清是非,理性、安全、健康消费,保护老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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