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教育与宣传
315活动与宣传

1986年10月1日 省消协与省工商局联合举办《假冒伪劣商品展览》,共展出444个品种,5308件实物、151起案例、241副照片,并配合录像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广大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展览到1987年4月结束,历时7个月,先后在全省11个省辖市展出,参观人员达30余万。



高德正同志在315现场接受媒体采访
1988年3月15日 省消协组织全省各级消费者协会首次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

1988年8月4日 省人大财经委、省工商局、省消协联合在南京举行实施《江苏省保护消费者权益条例》答记者会,新华日报等10多家新闻媒体参会报道。

1989年3月15日 省消协组织全省各级消协组织开展以贯彻宣传《江苏省保护消费者权益条例》为中心的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1991年8月 省消协举办“小天鹅”杯维护消费者权益好新闻评选,共选出优秀稿30余篇,并推荐至全国第四届维护消费者权益好新闻评比,获得一二三等奖各一名的好成绩。

1993年3月13日 省市消协在南京商厦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香港消费者委员会陈永佳先生应邀参加,并接受了电视台采访,这是省消协与境外消保组织的首次联合举行315活动。

1994年7月 为深入宣传《消法》,省消协合同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共同举办了“香雪海”杯维护消费者权益好新闻评选活动,共评出一等奖三名,二等奖六名,三等奖十一名、纪念奖四十名。

盐城市消协获得组织二等奖
1995年3月 在由国家司法部、工商总局、中消协联合组织的全国《消法》知识竞赛电视直播大赛中,江苏代表队荣获全国竞赛第一名,省委书记陈焕友同志在北京为江苏代表队颁奖。

1996年3月11日 省消协在南京召开“依法护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新闻记者座谈会。对1995年全年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重大案例和1996年1月南京某购物中心销售假冒伪劣“参燕鱼翅营养食品礼盒”,欺诈消费者行为进行曝光。

1997年3月 省工商局、省消协联合在全省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月活动,结合“讲诚信 反欺诈”年主题开展宣传工作。“讲诚信 反欺诈”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纪念活动的第一个全国性年主题。


1999年 315期间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投诉情况。
省消协组织全省近10万名消费者在“为防止白色污染,少消费一个塑料袋”横幅上签名。

2002年9月 省消协开展“肉菜粮科学消费宣传周”活动。

2004年3月 省暨南京市消协组织“现在中国消费者的权益能够得到有效保护吗?”大学生电视辩论赛。
2005年2月 省消协正式开通官方网站(www.js315.gov.cn)
2005年10月 省消协组织开展全省百万家庭食品安全知识竞赛。
2008年4月 省消协开始编印第一期内刊《江苏消协通讯》,后改名为《江苏消费》。

2010年3月15日 省消协首次在省政府新闻中心召开315系列新闻发布会。
2012年5月 省消协正式开通新浪和腾讯官方微博。


2014年3月 省消协及南京市消协联合举办315广场活动,省政府副秘书长徐国柱、省工商局局长王元慧等同志在现场接受消费者的咨询。

2016年1月 省消协正式开通官方微信平台。
消费教育


1992年 省消协在盐城大丰召开全省消费教育现场会。介绍推广了大丰县在中小学、幼儿园和成人中广泛开展消费就与的经验。


2006年 无锡市惠山区消委会与当地教育机构合作,将消费教育列入到当地中小学教学计划。这是全省首次将消费教育课程正式纳入中小学教学计划中。

2010年联合南通编辑《幼儿消费教育指导》及幼儿消费教育画册;指导盐城编印了《老年消费教育读本》。


30年期间 全省各级消协组织建立起多种类型的消费教育学校(基地)。

各地依托中小学校广泛建立青少年消费教育基础;


依托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建立老年消费教育基地、老年消费教育宣讲团和老年消费维权志愿者服务队伍;


依托基层工商分局、消协分会及村(居、社区)消费者投诉站(联络站)建立农民消费教育基地。
2007年12月 全省设立消费教育学校(中心基地)466所,已初见成效。


2010年7月 省消协联合团省委主办了“科学消费,安全为先”江苏省青少年消费安全夏令营活动,中消协秘书长杨红灿同志到场并讲话。

2010年7月 徐州市依托本地人力资源市场、职业技术培训中心,建立“农民工消费维权教育基地”。
2012年7月 省消协制订了《江苏省消费者协会省级消费教育示范基地标准(试行)》。

2013年7月 省消协授予“南京市天妃宫小学”等122家单位为省级消费教育示范基地。

2014年10月 省消协联合教育等部门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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