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河家乡美”短视频大赛启动,万元大奖等你来赢!

2021年08月19日 17:17:18 | 来源:江苏文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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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激发视频创作者们主动传播运河文化,生产大量关于运河沿线城市的文旅资源、历史人文、民俗风物的短视频内容,让此次大赛成为运河文化展示传播的窗口,由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主办,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承办的“运河家乡美”短视频大赛正式开始作品征集。

  参赛对象

  全民参赛,用镜头记录家乡的美

  参与形式

  ▲微信视频号发布方式

  ▲抖音发布方式

  (一)在个人抖音或微信视频号发布视频,视频标题带# 第三届运博会短视频大赛 #话题并@ 水韵江苏(抖音)或 @ 水韵江苏有你会更美(视频号),以上任意一个平台发布即可。

  (二)完成发布后需将参赛视频备注个人姓名+电话号码(例:李小凡+17805256181)发送至邮箱:1252704820@qq.com ,即可视为报名成功,便有机会赢取万元大奖!优质参赛作品更有机会在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官方抖音号和视频号。注:如作品无备注,无法参与大赛评选。

  (三)各参赛作者请关注“水韵江苏有你会更美”微信视频号和“水韵江苏”抖音号,了解大赛更多资讯。

  作品要求

  1、围绕主题“运河家乡美”从运河沿岸城市的市井生活、人文特质、生动面孔、城市活力、创新创意等视角进行短视频创作和拍摄。

  注:作品内容侧重展现大运河的独特魅力或特有的城市品质。

  2、 提交作品时长在15-180秒之间,作品类型不限。

  3、横竖屏皆可,像素为1080P或以上,格式为MPG、MOV、MP4等。

  4、 若有字幕,则必须为简体中文或英文。

  5、不得插播商业广告。

  6、 参赛作品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得为重复参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等合法权益,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参赛者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7、作品一经提交,使用权、修改权归主办方所有,不予退还。

  8、作品征集作品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主办方拥有提供给媒体进行刊播、展览、网络推广等非商业性质的作品使用权。

  9、参与活动视频作品的流量,包括浏览量、点赞数、评论数、转发数等须为自然流量,严禁任何恶意竞争行为,根据后台数据软件监测,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10、本次评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获奖金额均为税前金额,以人民币为单位,由获奖者按国家规定缴纳税金。    

  时间安排

  作品征集时间 

  8月17日0时起至9月15日23:59止

  短视频线上创作训练营 

  8月23日至8月25日,每晚20:00-21:00

  网络评选时间 

  9月15日至9月17日

  公示时间 

  9月18日至9月23日

  大赛颁奖时间 

  9月24日

  线下分享会时间 

  9月24日14:00-17:00

  评选标准

  (一)网络评选

  大赛组委会将根据抖音或微信视频号平台作品数据流量(点赞量40%,评论量30%,转发量30%)进行排名,选取排名前100名作品进入专家评选环节。

  (二)专家评选

  专家评选环节将邀请运河相关文旅行业、短视频创作、MCN直播机构等若干名相关行业专家组成专家评委团,对入选作品从主题吻合度、视频创意度、制作专业度进行综合打分,根据综合分择优确定获奖作品,并由主办方对获奖作品及名单进行公示。

  大赛奖项

  一等奖(1个作品):奖金10000元、纪念证书

  二等奖(4个作品):奖金5000元、纪念证书

  三等奖(5个作品):奖金2000元、纪念证书

  优秀奖(20个作品):奖金500元、纪念证书

  纪念奖(若干个作品):获纪念证书

  *奖金为税前,获奖者个税自理。

  获奖者将于大赛结果公示期间收到通知,于9月24日短视频创作分享会进行现场颁奖。(组委会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告知获奖者领奖信息,组委会电话:17805256181)  

 

  活动说明

  本活动所有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凡参与活动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活动所有细则。

  (来源:江苏文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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