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据统计,我国大约有24.7%的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也就是每四个家庭中就有一个正在忍受着家庭暴力,由此导致的重伤、死亡也时有发生。为此,全国人大常委会近日再次审议了《反家庭暴力法(草案)》,这可能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什么样的变化?当我们的身边出现了家庭暴力,我们又应当如何对待?

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反家暴法:纳入精神暴力 同居关系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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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和其他暴力一样,是侵犯公民基本人权的违法行为,对于个人、家庭和社会等各方面都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已经成为国际社会共识。制定一部综合性的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专门法律,无疑是社会进步的一种表现。

荔枝时评:我们为什么需要“反家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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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为什么需要“反家暴法”

直到今天,还有人抱守“清官难断家务事”的态度,认为反家暴法是在过度介入家庭。直到今天,还有人坚信家庭问题还是应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夫妻打架是床头打架床尾和。直到今天,还有人认为,反家庭暴力法是多此一举,侵权行为完全可以靠《刑法》、《妇女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约束。甚至有人认为,如果夫妻之间有家暴,离婚就是,又怕挨打,又不离开,那不是法律不保护你,是你自己活该。

荔枝时评:同居关系纳入反家暴法,只是万里长征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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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系纳入反家暴法,赞!

相比较而言,家庭暴力是一个显性存在,而同居暴力则是“隐疾”。长期以来,很多人都把家暴当成“家丑”,正是因为这种“社会误解”的存在,很多人遭受到家暴之后不是向外界求援,或者诉诸法律,而是选择忍气吞声。虽然社会在不断进步,但人们或多或少还是戴着“有色眼镜”看待同居关系,“观念歧视”和“社会误解”的双重作用,使得同居暴力更加不为外界所知。

荔枝时评:为“精神暴力”立法能否解救“冷漠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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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旧有的教育中,相对于在外面吃得开混得好,家庭的幸福甜蜜与否是无足重轻的,对妻子太好,甚至会显得没出息。那个给妻子画眉的张敞,就因为名声在外,在京兆尹任上表现良好,也始终得不得提拔。冒辟疆在《影梅庵忆语》里,为了表现自己的高风亮节,非常详细地讲述了他对董小宛婚后的各种谇骂和遗弃,他的朋友则这样称赞他:“:辟疆平生无第三事,头上顶戴父母,眼中只见朋友,疾病妻子无所恤。”

《反家庭暴力法(草案)》的不断完善,无疑是社会进步的一种表现,我们也期待完善的反家暴法早日出台,期待更多的法律空白被填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