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都是“霸王条款”! 遇到请打12315投诉

2018年03月15日 12:36:57 |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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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今年全国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依法惩处、绝不姑息。生活中你是否遇到过"禁止自带酒水""特价促销商品概不退还"等条款呢?实际上这些都是霸王条款,生活中还有哪些霸王条款在侵害消费者权益?

  【餐饮篇】

  在餐厅就餐,如果您看到以下的规定就得留神了:"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优惠券请在有效期内使用"、"消毒餐具收费""收取酒水开瓶费",这些统统都是不合法的霸王条款。

  市民:“我们是订了一个包间,当时我们自己带了一瓶红酒,喝完之后在收费的时候,服务员告诉我们要收取开瓶费100块钱,当时我们提出了异议,说收取开瓶费不合理,但是他们还是照样收取了。”

  【购物篇】

  很多消费者在购物时,会有这样的体验,看中一件心仪的商品,上面却标着"特价、促销商品概不退换",其实这就是典型的霸王条款。类似的霸王条款还有"金银饰品、内衣制品概不退换""商场对赠品不实行三包""未在规定时期内支付尾款,预付定金概不退换""本合同最终解释归卖方"。市民王女士就在买车时,遭遇了强制消费的霸王条款。

  市民王女士:“业务员说你这个价格比较低,我必须另付一万三千八百元的装潢费,必须在店里装,还有一万两千元的保险,保险也必须在他店里买。”

  【旅游篇】

  如果您也遇到类似的情况,请果断拨打12315投诉。出门旅游时,无论是在网上订票,还是和旅行社签订合同,也要谨防霸王条款,比如"行李、财产损失概不负责""绑定旅行套餐,退改签费用由代理商决定,价格高昂""出现自然单间游客补房费"等。

  【快递篇】

  收快递时,如果对方要求"先签收后验货",或者"验货可以,得先交开箱费",请您果断拒绝并投诉。此外,像"易损易腐货物在途中损坏、腐烂,概不赔偿""超过30天不提货者,本公司有权自行处理"等均为霸王条款。

  【公用事业篇】

  生活中还有一些隐性的霸王条款,趁您没注意,正在悄悄侵害您的权益,比如"逾期缴纳水费每日加收3‰的违约金"。用户如果拖欠100元水费,一年后违约金将达109.5元,超过水费本金。近日,江苏省工商局联合省住建厅制定了《江苏省居民供用水合同(示范文本)》,对旧版合同中违约金过高、水表损坏责任不清等条款,作了全面修订。新版合同则明确,违约金按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利率1.3倍收取,同样100元水费,用户如果欠缴一年,只需支付违约金5.6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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